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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《劃撥用地目錄》可以發現,絕大部分無法直接核算其經濟效益,如機關團體、公共基礎設施用地。鐵路、交通、水利(水電)設施用地雖然可通過技術方法勉強剝離出屬于其的衍生經濟效益,但系統誤差太大且無法檢驗,精度無法適用于評估目的。但劃撥目錄中有一類地具有強烈的市場特性,其產品可租可售,那就是劃撥經濟適用住房用地。
近年來,經濟適用住房一、二手市場成交案例較多(不含補交的土地收益價款),可嘗試通過經濟適用住房用地,搭建通往其他劃撥用地價格的橋梁。
方法思路如下:選擇待估宗地相同或相似區域的多個劃撥經濟適用住房用地,通過市場案例估算其總價值(用公租房案例時,先運用收益法估算),用剩余法剝離出劃撥住宅用地價格,并以該區片基準地價為依據,進行不同用途間的修正,得到與待估宗地同用途的多個劃撥價格案例,此時可再運用一次市場比較法得到待估宗地價格。對遠郊區待估宗地的修正可采用上述直接成本法相似辦法處理。
需要強調的是,這里引入用途修正實屬無奈,雖然可以解釋其數學意義,但理論基礎不明確,不宜推而廣之在其他估價目的中使用。